3)第148章 门内,门外_我的谍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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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在床上思考。

  去马思南路见彭与鸥是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决定。

  他本意是和上次一般,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情报交于王钧,由王钧呈送彭与鸥。

  却是没想到碰到了党务调查处秘密抓捕王钧等人。

  这完全是突发状况,他不能够眼睁睁的看着王钧等人被抓捕,只能骤然出手。

  因为程千帆知道王钧的身份,一旦王钧被敌人抓捕,还没有从去岁年末的大搜捕中缓过劲来的上海红党将会面临新一轮危机。

  这无关于王钧是否能坚贞不屈、忠于红色,按照组织纪律,一旦王钧这样级别的领导被捕,整个上海红党高层都要转移。

  程千帆必须出手。

  出手救人的是红党特科之陈州,理论上来说,特科成员有保护红党中高层领导的义务,故而由特科陈州出手救援王钧,从程序上来说并不算违反组织纪律。

  救出王钧等人后,他本来是打算按照原计划将情报交于王钧,在最后时刻程千帆果断放弃了这个决定,那种情况下,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他可以让彭与鸥‘猜到’星火和救王钧之人是同一人,但是,不能让王钧知道,以王钧的级别,有些秘密不能接触到。

  无论是陈州还是火苗的身份,都是中央特科之绝密。

  任何哪怕有一丝暴露此身份的行为,都要竭力避免。

  此外,他无法确保王钧等人离开后,能够最终安全脱险,这种情况下,让王钧带着情报离开是极大之冒险举动。

  故而,他救了王钧等人后,只能深夜紧急拜访彭与鸥。

  彭与鸥是上海红党高官,级别足够。

  在某种情况下,程千帆传讯于彭与鸥,属于可以解释之便宜行事。

  此次‘碰头’,彭与鸥定然会有多种揣测,他会‘猜到’星火同志和救了王钧的同志是同一人。

  这不是程千帆违反组织纪律告知的,是彭与鸥猜到的。

  这也是无奈之下的变通。

  纪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当然,涉及到原则问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彭与鸥只知道他是‘钱兴火’,是星火同志,同时身手不俗。

  彭与鸥并不知道他就是‘火苗’,更不知道他就是‘陈州’。

  彭与鸥甚至根本不知道‘火苗’这个代号。

  彭与鸥知道大名鼎鼎之特科的陈州同志,但是,他不知道救了王钧的‘钱兴火’就是陈州。

  更不知道,法租界中央巡捕房第三巡准副巡长程千帆暨国府特务处上海区特别潜伏组组长程千帆上尉就是‘火苗’同志、也是陈州同志!

  几乎没人会想到‘火苗’和陈州竟然是同一个人。

  这也正是竹林同志的神来之笔。

  程千帆的代号和身份依然是严格保密的。

  故而,严格来说,他并没有违反组织纪律。

  此时此刻,在马思南路,彭与鸥的家中。

  彭与鸥反复看,反复琢磨‘星火’同志留下的情报,表情连连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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