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内丹碎片到手_穿成炮灰后主角攻受都看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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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铭作答,继续开口,“我喜欢朱雀,我和朱雀都是火属性荒兽,而且都是一只一种族的荒兽,我俩这般相似,明明该死世界上最亲密的存在,为何他就是喜欢和你这水属性的荒兽?”“我与朱雀并不相熟。”闫书铭眼底闪过诧异,他没明白,毕方竟然是因为朱雀的原因。

  “哈,那他真该听听,他自以为和你亲近,在你这儿,他竟是个不相熟的存在。”毕方眼底闪过狠厉,为朱雀不值,更为闫书铭对朱雀的不相熟而生气。

  闫书铭没说错,他和朱雀只能算是点头之交,他真不知道,朱雀对他好感那么高。那个时候,兽与兽之间,点头之交便是最好的距离,时刻都要防备其他凶兽吞噬。

  所以,在玄武看来,他和其余所有凶兽,关系都是点头之交,下一秒就会互相吞噬的。

  在这种环境下,毕方竟然会喜欢上朱雀,才是异类。

  “我向朱雀告白,想要和他住在一起,可是他却拒绝了我,说他想和你住在一起。”毕方脸上染上淡淡的笑,以及满足,“所以我将他炼骨带肉带内丹神魂都吞了,这样,我和他就永远不会分离。”

  “至于你,谁让你是他喜欢的兽呢,所以我要你为他殉情,也不枉他爱慕你一场。”毕方三言两语就将事情前因后果都说清楚,而对毕方这一理由,闫书铭觉得自己无限冤枉。

  在那个时候,其余兽都是食物,会产生感情才荒谬吧,谁会爱上自己的食物?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朱雀时,他浑身浴火,跟天上的火烧云似的,红彤彤的一片火海,最是灿烂不过。”毕方找到了倾诉的对象,就想将自己藏在心底这么多年的话都说出来。

  这也说明他绝对自信,根本不怕闫书铭趁机恢复实力,也不怕闫书铭偷袭。

  “我小心翼翼接近他,给他送火苗,送火种,我自己舍不得吃,都送给了他,我替他做了那么多,他为什么不喜欢我?”毕方眼底好似有茫然,又带着死灰,有种无谓以及淡淡的期待。

  矛盾得很。

  而这矛盾,让闫书铭确信,毕方没再说笑,他是真的喜欢上朱雀,而且极为偏执。

  闫书铭愈发荒谬,产生一种无论朱雀还是毕方,都是神经病的错觉感。

  你说他俩这个异类都有感情,那就内部消化啊,牵扯到他这个无辜人士是怎么回事?他这是招谁惹谁了。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提出要和他过日子时,他的反应。他明明那么开心,笑容比天火还要灿烂,比火龙喷发还要壮观,他是这样的喜欢我,为什么会变呢?”

  “我还记得,蕊阳花盛开时,我摘了一捧送给他,他欢天喜地的接了,那时的他,比蕊阳花还要漂亮。他是那么好看啊,好看得我恨不得将所有的东西都送给他,他对我多好啊,天天对我笑,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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