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021章 三大骄傲 老酋训子_1623崛起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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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命八年(1623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

  “野猪皮”努尔哈赤坐在辽阳东京城的勤政殿内,正精神矍铄,踌躇满志地批改着奏章。

  自从天命元年,他登基称大汗以来,就很喜欢在戎马倥偬之余,亲自批改奏章。唯有那个时候,他才会觉得,整个汗国,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天子之怒,伏尸百万”这种至高无上的尊贵感,他才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

  如果是在军中的话,他是体会不到这种感觉的。军中有太多太多的制约,各旗主、各贝勒、还有各将军的意见,都要综合考虑,使他无法做到随心所欲。

  毕竟行军打仗,稍有不慎,死的可是女真人。女真人太少了,死一个没什么,可死几十上百个,即便是贵为大汗的他,手下有雄兵六万,也觉得肝疼。

  至于因政事的过错而被害死的汉民们,他才不在乎呢。现在他统治的区域内,有汉民上百万,足足比女真人多了3倍不止。不减少一部分,以后尾大不掉时,可是个大麻烦。

  怎样除掉这个大麻烦呢,单单靠军队是行不通的,那会有损他的名声。还是要在勤政殿内的奏章中,多下几分功夫。比如提高税收,圈地占房,追捕逃奴等等,都会达到他减少汉民的目的。

  努尔哈赤批改了约小半个时辰,略感疲惫。便放下手中的朱笔,慢悠悠地走到勤政殿门口,居高远眺,心情无比的畅快骄傲。

  他出生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到今年已经是个六十四岁的老人。

  作为一个从赫图阿拉那个山窝子里爬出来的小酋长之子。万历十一年(1583年),他以十三副铠甲起兵,经过四十年的征战,不但统一了女真部落,还打下了大半个辽东。治下有上百万人民,手中有六万雄兵。如此辉煌的成就,努尔哈赤能不骄傲吗?

  不过,最让努尔哈赤觉得骄傲的,却只有三件大事情。当然,如果是在汉民的眼中,那是遗害千古的三大罪恶!

  第一件大事情是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他建立后金汗国,称英明汗,年号天命,定都赫图阿拉。

  并于天命四年,统一女真三部。创立了他祖宗十八代,想都不敢想的宏图伟业。

  第二件大事情同样发生在天命四年,他在萨尔浒,仅花了五天时间,用六万八旗兵,就打败了十一万精锐的明军,取得了“萨尔浒之战”的胜利。

  战后,明军只敢龟缩在城池之内自保,再也不敢出城与后金兵野战。后金从此取得了辽东战场上的主动权。

  第三件大事情是天命六年(1621年),他率六万八旗勇士,在短短的九天之内,斩杀数万明军,迅速占领了沈阳城和辽阳城。

  并将首都从赫图阿拉,迁到了辽阳城。从此,辽东大地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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