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章 舞厅见闻,改过自新?_从1997开始追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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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侦知识被唤醒了,他记起了关于碎尸抛尸案的一些侦查办法。

  四年的学习和数百案列的阅读,让马宇明知道,想要破案,这个抛尸现场他必须得看一看。

  “哥,你说杀人犯加这么多作料,是不是因为他是个开饭馆子的呀,比如说,烤肉店?”张强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你小子,鬼扯什么呢?难不成还像人肉叉烧包里做人肉包子啊!”

  “是啊,凶手是不是开饭馆的呢?”张强的这一句让马宇明思索起关于凶手的身份了。

  “至少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虽说不能完全排除凶手是开饭馆的这一点,但是煮尸的目的如果是破坏DNA的话,凶手应该不会是个开饭馆的。”

  坐了没一会,五星歌舞厅来了些客户,其中不乏像张强、李婷一般年纪的男生、女生。

  昏暗的灯光中,马宇明赫然地发现,一个比张强年纪还小的男生,正搂着一个年纪相仿的女生。男生的手从女生的裤腰中伸入,向着那隐秘的所在摸去。

  张猛、张强、孙哥三人也都看到。尴尬的笑容来自张猛与孙哥。

  而张强脸腾的红了,他转过了头,当做没看见。

  张猛随后将张强与马宇明“赶”了出来。

  张强原本还想借着大哥的地方给好好HAPPY一场来着,如此只好作罢,骑着摩托车将马宇明送回了家。

  张强倒是不错的,一路之上规规矩矩,但是一直沉默着。

  出于对男人的理解,马宇明知道摩托车前座小伙子脑海里肯定没少闪过歌舞厅里男生与女生的画面。

  “这个年纪啊,真危险!”马宇明内心感叹。

  他在初中的时候,这样的事情也听过,不少早恋的女孩子,就是在这个年纪失去了她们的宝藏!

  与张强道别后,马宇明并没有着急回家,他找了家理发馆。出乎他的意料,在九十年代末,十三块钱的购买力也不强,因为染发要二十块钱。

  马宇明摸了摸兜里的十三块钱,开始了软磨硬泡的模式。

  店主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哪里忍心拒绝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的“改过自新”,最后以十块的价格给马宇明剪成短发,染回了黑色。

  “原来90年代花钱也挺厉害啊,就是没个来钱处,不好弄啊。”马宇明心里想着。

  继续在十三中勒索初中生的早餐钱的选项被他第一时间PASS掉了,因为他曾经在初中时,若是不吃早饭,那么根本捱不到中午,肚子就会“呱呱”地叫个不停。

  “向李大力开口?暂时只能这么办了,反正办的也是你的事情!”马宇明打定了主意。

  顺带着,他还要向李大力印证一个很关键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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