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惹不起啊_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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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防盗,订阅不够看不到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时,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做饭,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么,往水桶里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没了。

  再想想刚刚的食材,光溜溜的茄子,搁在床底下不能见光的清水豆芽,还有虎皮青椒,三样都不怎么费劲,非常好洗,但沈斐还是用完了满满一桶水。

  这玩意儿贵,前两天掉了一颗,朝曦蹲下来找了半天,最后在灶台底下找到,为了拿上来,差点把灶台掀了。

  一颗只洗手的话可以用三四次,洗澡洗头也只用一颗,她才走了两天罢了,沈斐一个人居然用了七八颗,他到底洗了什么?

  朝曦回头瞧了瞧沈斐,半响叹口气,挪步去厨房,准备烧点热水洗澡洗头,想起这人也喜欢洗澡洗头,便干脆多烧了点,两天没洗澡,他一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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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太爱洗澡,几乎有些病态,其实头发两三天洗一次,身子一到两天洗一次是最佳的,沈斐有些过度,这样对身体不好,朝曦已经很控制了,每天只给他擦擦身子,偶尔才会大肆清洗,算算时间,今天又到了大肆清洗的日子。

  她先给自己洗干净,完了才去洗沈斐,沈斐早就等着,饭也没吃,不知道是想等洗完了澡再吃,还是想等朝曦忙完了一起吃,反正他没有一个人独享美食,朝曦很欣慰。

  条件有限,朝曦尽量缩短时间,半个时辰搞定,洗完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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