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4章 天意如此_通天教主的蚊子血[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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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族以东,文烛珏隐匿身形,正出神看着不远处一个百余人的小部落。

  这种部落在洪荒无甚稀奇,唯一值得他驻足,只因为部落的种族,非巫非妖,而是人族。

  他怔怔出神,之前听祝融提起巫族附近迁来了人族部落,他还没反应过来,随后一想,却发现距女娲造人已经有千年之久,按人族的繁衍速度,那处山谷早就挤不下了吧。

  当初,他与通天帮第一批人族在山谷中安顿下来,而正因为人族对繁衍的热爱,击穿了他的谎言,令他与通天互表心意。

  之后,他忙于各项事宜,就甚少关注自己上辈子的同胞,想不到,再次听闻,人族却来到如此近的距离。

  他在外围静静看着人族先辈的生活,其中之艰难,要是自己一开始穿的不是凶兽是他们,恐怕会直接抹脖子吧。

  就算洪荒目前的环境,比万年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但对于人类来说,依旧是危机四伏,多走一步都可能丢掉性命

  千年中,因为帝俊拉拢女娲,人族方能得到妖族庇护,获得一段宝贵平稳的发展时机。

  听部落中老者之言,前些年,十万人的部落对人类来说也不过寻常,不断有新生儿诞生,也很少有足以覆灭部落的危险靠近。

  然而,帝俊明了准提算计后,怎会不知女娲袖手之意。

  他不能直接对女娲如何,人族便遭了殃,直接被妖族从腹地驱赶出来,在毫无遮拦的情况下迎接外界的狂风暴雨。

  最先被创造出的那批人类以先天息壤做胚,其实资质不差,可惜无人教导,无法修出成果。

  等到那批人族死去,现在的人族都是后天生灵,除了比现代人身体素质更强、力气更大,几乎已经没有区别。

  这样的人族,要是沦落在普通荒野,还能当个鲁滨逊,可在洪荒,连没有灵智的野兽都能时不时叼走一只,当零嘴吃。

  遍地的野兽妖兽、与捕猎失败带来的饥饿,令人族部落损失惨重。

  文烛珏旁听部落老者的感叹,为了生存,大量人族不得不散落成极小的聚居点,因为血气汇聚会吸引更多野兽,也更难获得足够供养部落的食物。

  这支部落分出来前,本有三百人口,等到定居,已经只一百余人,大半都是折在了路途的野兽口中。

  在文烛珏与通天手下可爱的毛茸茸,对如今的人类来说,是死神的使者。

  文烛珏忍不住唏嘘,恐怕除了他,无人会想到,这群蝼蚁一般的生灵,会在未来成为洪荒的主角,创造出丰富璀璨的文明。

  而今,天道的钦定的主角,为了躲避危险,却不得不到巫族附近居住,捡他们塞牙缝的肉食巫族会定期清扫附近,大型野兽都变成口粮,只有懒得抓的小型动物能存活下去。

  文烛珏还知道,如果继续下去,巫族便会发现人族也能诞下巫人,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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