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96章 我道永执(8)_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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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梵是个要强的人。

  即使过得落魄,他也不曾懈怠剑术,每天起早贪黑地练习,跟着佣兵出任务,遇到魔兽搏杀在前……

  拼命大半年有余,他那不成型的剑术总算有了点“杀人剑”的样子,出招犀利不拖沓,不再耍多余的剑花,自血腥中历练日久,他一朝开悟,实力从二阶跃升到三阶,基本具备了步入森林更深处的资格。

  于是,不少佣兵团队向他递出橄榄枝,希望他能加入他们的团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但诺梵拒绝了。

  他解释道:“我,诺梵·波普是一名骑士,最初的任务是护送桑普森小姐回到家乡。结果因为在路上遭遇了不测,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只能带着桑普森小姐暂居此地,等攒够了钱再离开。”

  “非常抱歉,各位,我在这里耽误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必须离开,请原谅我无法回应你们的邀请。”

  这一番话说得大方得体,很得人心。佣兵们见他年纪小却信守承诺,不禁更高看了他几分,部分与他交好的佣兵甚至各自捐出一枚银币,资助他置办干粮和马车,还有熟人询问他路途是否遥远,送完人后还会不会回来做佣兵。

  “诺梵,要不要雇佣我们送桑普森小姐回去?”

  “谢谢,不用了。”诺梵道,“路程非常遥远,我攒的钱雇不起你们。”

  一则说明此去多难,打消了熟人帮助的心思;二则道明他钱财不多,打发走了一批心术不正的人。

  之后,诺梵低调工作,谨慎攒钱,收拾行李,筹备物资。

  他将攒够的五百金币交给妹妹保管,自己则捧着一袋子银币,盘算着哪家店的马匹和马车划算。

  谁知马车不贵,五十银币就能买到一辆稳定性和造型都不错的马车。贵的是马匹,一匹马十个金币起步,稍微健壮些的就要二三十个金币一匹。

  诺梵不想动用本金,便决定再想想办法。却不料,运气会来得如此突然。

  约莫五天后,家养的乌鸦从外头飞来,抬起翅膀扇了他一脸,“指”向一个方向。诺凡不疑有他,抬步便往那头走,结果入林愈深,看见了一副奇景。

  只见林深处,阳光散射,绿意盎然。一匹浑身雪白的骏马自林中踏出,优雅迈向溪边喝水,一举一动都充满了高贵典雅的气质。

  不知是阳光柔和还是白色耀眼,诺梵只觉白马散发着淡淡的光,像是糅合了独角兽的神圣和天马的矫健,让他有些挪不开眼。

  “这是林间的精灵吗?”

  骏马听见了他的呢喃,它仰头与他对视,并慢慢朝他走来……

  当天,诺梵白得了一匹骏马,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回程时,他看向肩膀上的乌鸦,只觉得这不是乌鸦,而是镀满金子的吉祥鸟,实实在在的活菩萨!

  原来成为黑巫师是这么快乐的事吗?

  只要跟乌鸦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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